质检部质量监督中心工作职责
1.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监控管理工作,贯彻执行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,监督检查《兽药GMP》在公司执行情况。
2.负责组织建立生产、质量管理的文件系统。
3.负责文件的变更控制,监督检查文件系统的执行情况。
4.负责起草并完善质量监督、质量管理的文件,并保证这些文件的执行。
5.负责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及物料管理的监控。
6.负责起始物料和生产过程的偏差、异常情况处理及变更控制。
7.负责对退回产品、回收产品及不合格产品提出处理意见,并跟踪管理。
8.负责建立和充实产品质量档案。对质量问题进行追踪分析,为改进工艺和管理提供建议。
9.负责全公司产品质量指标的考核、统计及总结、上报工作。
10.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并统计。
11.负责收集有关质量信息以及有关质量方面的接待、调查、来函答复。处理关于质量问题的投诉。
12.负责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,并设专人管理。
13.负责公司所有印刷性包装材料印刷前的文字内容审核。
14.负责建立供应商质量审计档案。
15.负责验证管理,审核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。
16.按《兽药GMP》的要求组织内部自查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。
17.审核公司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知识培训计划,监督、指导培训计划在各部门的实施。
18.负责督导人力资源部建立人员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。
19.负责原辅材料、内包材的取样工作;负责外包材的检验工作。
20.参与对厂房、设施、设备的改造、扩建、布局等的审查,并对是否符合《兽药GMP》提出意见。
21.收集、整理、归档有关用户访问、质量投诉的资料和记录。
22.审核成品发放前的批生产记录、批监控记录、批检验记录,决定成品放行。
23.会同销售人员访问客户,进行产品质量跟踪调查。
24.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,并完成调查报告、客户答复。